2014年9月29日 星期一

台中市大坑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台中市大坑國小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實施辦法
 一、 依據: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計畫綱要。
二、 實施目的:
 (一)培養學生之交通安全知識,並能遵守現行交通規則,以維護交通秩序及防範交通事故發生,以確保學生通學安全。 台中市大坑國小「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編組 職稱 姓名 職掌業務內容 召集人 校長 施孜姿 綜理各項事務。
副召集人 學務主任 賴足免 協助综理各項事務。
 執行秘書 訓育組長 林泳蕎
1. 執行活動計畫內容。
2資料成果彙整事宜。

委員 教務主任 劉義忠 協助執行活動計畫。
 委員 總務主任 謝譯瑩 推動所需之器材採購或維修。
 委員 各班級任導師 導師 協助執行活動計畫。

(二)先由學生本身做起,進而影響及家庭,擴大到社會,俾能共同遵守交通規則,維護社會秩序。
 (三)結合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妥善運用社會資源,建立共識,發揮整體交通安全教育之效果。

 三、組織分工:
 四、實施內容:
 (一)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切實參與交通安全設計規劃及督導考核有關事宜,定期召開會議檢討改進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事宜。
 (二)教學與活動:
1.教學實施: (1)將交通安全教育列入教學計畫,並確實實施。 (2)配合校外教學活動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宣導。 (3)隨機與各科聯絡教學。
2.宣導活動: (1)結合登山路跑活動,設計交通安全闖關遊戲。 (2)兒童朝會定時宣導交通安全知識。

五、教學設備:
 (一)鼓勵教師利用交通安全教育教學有關之各種圖表錄影帶等教具。

 (二)教具及設備經常充實更新。

六、導護工作之執行:

 (一)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及輪值表。
 (二)導護工作切實。

 七、安全之維護:
 (一)設置愛心服務站:依據學生放學路隊行走之道路及學校附近學區規劃,並於兒童朝會中宣導。 肆、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